《阿坝师范学院报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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厘清责权才能防微杜渐

   期次:第252期   作者:田又一   查看:38   

3月22日,河南濮阳第三实验小学发生踩踏事故:两人遇难,多人重伤,校长被免职

1704名学生,39个厕所蹲位,这本身就是一对极不协调的数字,更何况各条通道平日里就很紧张。也正因为如此,该校每学期都会举行大规模疏散演练,日常安全提醒也非常及时到位,全体师生都证明了这一点。正如央视调查结论所说,这个学校的安全教育“本来是可以写个表扬稿的”。但是,弦崩得太紧了总有松的时候,偏偏这个时候出事了。于是乎,校长被免就成了“理所当然”:谁让你松弦了呢?然而笔者却不这么看,这个锅校长还真背不起。

我国《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》(2015)第六条明确规定:城市完全小学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30班和每班45人,也就是说总数不能超过1350人。国家之所以要给中小学控制规模,恰恰就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活泼好动,偏偏又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。但是很显然,事故学校“超载”了!反过来再看:中小学校舍的改扩建和招生规模皆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,很多省的政府权力清单甚至还明确晒出了类似的权责(如安徽等)。既然学校,尤其是公立学校,根本无权改扩建和扩招,既然濮阳第三实验小学自身根本无法解决超员和设施不足的问题,主管部门又视而不见,那么踩踏的事故或许就只是个迟早的时间问题。事实上也的确如此:

云南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故虽然直接原因是占道存放的海绵垫,但每个100平米的房间都要睡下一个班的学生,日常出入都很拥挤,这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安全隐患。湖北老河口秦集小学踩踏事故直接原因虽是未按时开门,但同样存在宿舍超标准住宿的安全隐患……这些事故都应该由校长负责吗?显然不能粗暴地妄下论断。然而从公开报道来看,绝大部分校园踩踏事故都只是对学校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追责,对教育主管部门的问责却并未跟上。

无论什么样的事故,出事了总要有人出来扛,有的恰中要害,有的却是冤大头。转嫁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直接导火索掩盖背后的真实逻辑。遗憾的是乾坤转移大法用得再好,根本问题并未得到解决,一连串的个案依旧不断发生,主管部门却在一叶障目的自欺欺人中自娱自乐,我们的教育还能办好吗?

当然能。前提是标本兼治,所有参与方都要有担当,厘清责权才能防微杜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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